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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事宜

时间:2012年10月25日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卢振点击:
 

一、行政审批条件

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无误,准予审批;

二、行政审批内容

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

三、法律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; 

2、《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; 

3、《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》; 

四、行政审批的法律力

经政府许可和审批后具有相关的法律效率

五、行政审批收费

六、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

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

七、行政审批决定机关

淄博市气象局防雷减灾办公室

八、审批时限

5个工作日

九、申请材料

1、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》;

2、《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》;

3、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证和资格证书;

4、气象机构认定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《防雷检测报告》;

5、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;

6、防雷产品合格证,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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